|
中共广东省委依法治省办、清华大学法学院、清华珠三角研究院 举行共建“清华珠三角研究院公共法律研究中心” 合作座谈会暨签约仪式 发表日期:2016-05-08 2016年5月8日下午,“清华珠三角研究院公共法律研究中心”合作座谈会暨签约仪式在广州举行。广东省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省委依法治省办主任陈岸明,清华大学广州校友会会长、广东省政协原副主席石安海,清华大学副校长尤政,清华大学副秘书长、清华珠三角研究院院长嵇世山,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申卫星,出席座谈会暨签约仪式。
座谈会上,省校领导分别发表了讲话,对下一步合作重点进行了交流。陈岸明首先对清华大学共建“清华珠三角研究院公共法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公共法律研究中心”)的重视和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提到,广东省是我国人口经济大省,是全国创新驱动的示范区和试点省,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广东法治建设的任务非常繁重,需求也非常迫切。广东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省委负责推动全面依法治国部署在广东实施落地的综合协调机构,与清华大学法学院、清华珠三角研究院合作共建“公共法律研究中心”是新的尝试,必将产生1+1+1>3的效果,有利于健全依法治省决策咨询机制,深入推进法治理论与实践结合,提升法治广东建设水平,助推广东“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的实现。 陈岸明在讲话中表示今天的签约仪式标志着“公共法律研究中心”迈向了新的一步,省委依法治省办希望研究中心可以成为省委推动法治建设的智库,在创新驱动法律保障、配合广东“一带一路”发展、粤港澳台法律事务合作、自贸区法治建设课题研究等方面提供服务和咨询,在广东省法治人才培养方面开展合作和提供支持。最后他预祝公共法律研究中心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尤政副校长首先感谢广东省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对清华大学的支持。他说,清华大学与广东省一直延续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清华大学在全国的第一个研究院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就落户广东,去年省校又签署共建清华珠三角研究院的协议,省校领导对全面推进深化合作关系非常重视。公共法律研究中心是第一批正式落户清华珠三角研究院的机构,研究中心将根据广东省的特点开展研究,成为学校的国家智库的一部分,陈主任提出的几点要求与清华大学的发展期望是一致的。尤政代表清华大学、清华珠三角研究院表示全力支持公共法律研究中心的建设,充分利用清华大学法学院的资源优势,为珠三角地区发展做好服务,清华珠三角研究院提供好配套保障。最后他祝愿研究中心可以抓住发展契机,为广东省法治建设和清华大学法律学科建设作为贡献。
随后,省委依法治省办、清华大学法学院和清华珠三角研究院三方签署了共建协议。清华大学校地合作办主任李志华、副主任潘泽生,清华珠三角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德保、副院长赵庆刚、吴邦明,清华大学广州校友会执行会长贺臻,广东省政法委相关部门领导出席座谈会暨签约仪式。座谈会由广东省委政法委专职委员、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邓远强主持。 |
清华珠三角研究院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八路98号香雪国际公寓F栋 电话:020-22213655 传真:020-89852366
邮箱:itprd@tsinghua-gd.org 粤ICP备16109345号
粤公网安备44011202000191号